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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基金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1日 15:15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防控疫情期间,通过创新方式,优化流程,日常基金业务全部实现不见面、不接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基金业务及办理流程

(一)捐赠协议签订

各单位可发送电子版捐赠协议至基金会邮箱sduef@sdu.edu.cn,协议经有关方网上会商(微信、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后由基金会秘书处直接邮寄至捐赠方。

(二)入账出账办理

全部使用项目管理系统(附件一),将入账、出账所需材料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提交审核。如初次使用系统可联系基金会秘书处设置登录账号,并根据《项目管理指南》(附件二)进行操作。

(三)捐赠证书

捐赠证书建议使用电子版,纸质版证书可在疫情结束后补发。捐赠证书申领,请填写表单http://lxi.me/epvfa

(四)捐赠票据

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已升级为电子版。捐赠票据申领,请填写表单http://lxi.me/epvfa

(五)财务业务办理

基金自基金会转出后需办理财务入账,办理流程按照《山东大学财务部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办理财务报销事项的通知》进行:

网上查询银行到款情况,并打印到款通知→②将财务入账所需材料到款通知、红白两联收入入账单、捐赠协议资金使用说明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写明经办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投递至各校区财务报账大厅门口设置的材料投递箱内并签字登记。

二、建立快捷通道

各单位如有防疫基金、防控医疗物资捐赠等紧急事项,可直接联系基金会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材料可后期补交。

三、其他事项

1.如确需到基金会现场办理业务,请您提前电话沟通并准备好材料以减少等待或停留时间;按防疫相关要求戴好口罩,与其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2.疫情期间,基金会将持续做好服务学院工作,各单位如有筹资规划等需求可直接联系基金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0531-88369719/ 88369008

张老师:18254115436(微信同号)

朱老师:15098926338(微信同号)

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

附件一:项目管理系统

附件二:项目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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