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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基金会认定为山东省首批省管慈善组织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8日 15:32    作者:    点击:[]

2017年1月22日,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山东民政大厦举行省管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首发仪式,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建国、邢洪锐、王士力为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等10家首批省管基金会颁发了表明慈善组织属性的法人登记证书,全省89家基金会参加了首发仪式。

《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正式施行,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以及监督管理都作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规定。民政部随后又发布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等,为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请工作提供了依据。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慈善组织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成立于2007年10月11日,是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是,通过吸收、接纳国内外企业、社团和个人的捐助,全面支持和推动山东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广大校友的热情支持下,基金会不断发展进步,得到了社会和法律的认可,被列为首批省管慈善组织,拥有更加广阔的成长空间和更加完善的发展规程。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感谢广大校友的热心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把您的心意化为山东大学成长发展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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