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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海内外“山东大学校友之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6:12     作者:北京研究院    点击:[]

各地方(学院)校友会:

为加强校友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互动合作,打造服务品牌,构建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校友交流平台,山东大学校友会决定通过利用海内外各校友组织和校友企业的资源优势,通过共享场地、开辟独立空间等多种方式打造山东大学校友交流、沟通、互助、联络的平台——“校友之家”。同时,“校友之家”作为“天南地北山大人”服务平台的“线下”节点,不断丰富和完善“线上+线下”校友服务体系,服务校友发展,助推学校发展。此项工作拟采用申报共建方式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拥有相关物理空间产权或3年以上使用权;

2、共享物理空间100平米以上;

3、具备承担举办50人以上的笔会、论坛、发布会、路演活动的会务条件;

4、由所在地校友会推荐。

二、申报与认证

1、山东大学校友会在收到申请材料30日内完成考察;

2、考察通过后,在山东大学校友会网站进行7日公示;

3、双方签署为期3年合作协议;

4、山东大学校友会为“校友之家”授牌。

三、运营与评估

1、山东大学校友会和各地校友会提供宣传、推广等支持;

2、校友之家提供各类优质优惠服务;

3、每自然年开展总结、评估工作;

4、评估结果作为协议续期、评优评奖及后续支持的依据。

“校友之家”建设对于落实校友工作“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宗旨,打造校友交流平台,推动各地方校友活动开展、实现校友间协同创新、宣传校友企业、传播山大声音,塑造山大形象,提升学校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请海内外校友会大力支持“校友之家”建设,重视对本地区“校友之家”的物色、申报和考察工作。“校友之家”建设将凝聚海内外校友的智慧和力量,打造“同一个山大,同一种文化,同一个精神家园”,引领凝聚全体山大人,助推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山东大学校友会

2018年7月25日

联系人:何鑫

联系电话:0531-88364830 15806609984(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xiaoyouhui@sdu.edu.cn

附件:“山东大学校友之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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