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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苏州研究院组织申报2013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9日 00:00     作者:苏州研究院    点击:[]

各位老师:

山东大学苏州研究院已于2012年5月正式成立,山东大学教师可以通过研究院申报苏州市及江苏省的各种科研课题。

2013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即将开始申报。为引导各学院老师正确、高效申报,现将《2013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发给大家,请有关老师尽快准备材料,4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发到以下邮箱:sdusuzhou@sdu.edu.cn、zdb@sdu.edu.cn和sdusuzhou@163.com。4月26-28日,学校学术研究部和苏州研究院将对申报材料组织进行预审辅导,提出材料修改建议,并对有名额限制的项目进行评选确认,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各位项目申报人。5月2-9日,修改申报书,进行正式申报。

一、申报要求

1.关于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自主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2.关于申报项目负责人的限制:项目第一负责人要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3.具有下列情况的优先申报:承担过苏州市的纵向科研课题,与苏州市的企事业单位有科技合作项目,与苏州市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已经或已经山大苏州研究院进行成果转化或科技创业的等。

二、经费资助与配套

根据苏州市的政策,在省管县财政体制框架下,市级计划中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部分)、技术与成果转化专项(纳米技术专项、医疗器械与新医药专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实行市与县级市科技经费联动支持。其它科技计划对涉及四个县级市项目只安排指导性计划,由县级市酌情安排科技经费。下达的支撑计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服务业、国际合作计划项目,要求按下达经费1:0.5的比例进行匹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和技术与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原则上市区按下达经费1:1的比例进行匹配,县市按1:3的比例匹配。

三、正式需递交的申报材料(接到通知正式申报后准备,预申报只提供电子版)

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后打印)、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切勿用塑料夹。各类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四、申报日期及联系人

1. 4月15-25日准备申报材料,通过邮箱发送到指定邮箱。

2. 4月26-28日学术部、苏州研究院组织材料预审辅导。

3. 5月2-9日材料修改和网上正式申报。

4. 苏州市科技局受理时间:科技金融专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立项。其它各类专项和计划按本次时间安排进行。

苏州研究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超 0512-62898859-8011 15851468924

刘庆坤 0512-62898859-8015 18013101955

研究院邮箱:sdusuzhou@sdu.edu.cn, sdusuzhou@163.com

学术研究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德宝

联系电话:0531-88361855

邮箱:zdb@sdu.edu.cn

相关附件.rar

学术研究部

苏州研究院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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